2014年3月4日星期二

為義而受迫害的  李志鵬

兩星期前,我寫了一篇名為《偷天換日》的文章,文中談及近日社會發生的事件,對特首「未富先驕」的言論感到不滿,覺得他不重視香港人的訴求,憂慮香港的言論自由會受限制。有人表示不同意我的看法,這我完全理解,在有言論自由的地方,大家都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,也有人對我的文章出現在教堂的範圍內感到不安,因此,我想澄清一下我作評論的準則。

身為小市民,該依什麼準則來評論呢?有人說:「我們每一言每一語也要有事實的根據,不要胡亂把說話亂說,就說我有言論自由」。表面上這是對的,但「事實的根據」是怎樣下定義呢?事實上,一定有些資料是我們不知道的,不是我們無知,只是我們沒有能力全知,因只有上主是全知的;但在半知的情況下發言,會不會被視為胡言呢?另一方面,小市民的知情權有限,例如免費電視發牌事件,一聲行會守秘原則,市民就不能夠知道事實的全部真相,只能靠媒體提供的片面資料和自己的推斷來發言。

上星期三,前《明報》總編輯劉進圖先生被兇徒襲擊,身中六刀,情況嚴重。事後許多人挺身而出來表達意見,包括記協主席、報社同事、新聞同業、大專學生、議員及市民等,異口同聲譴責暴力,擔心如果我們畏懼,就會失去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。但是,至今警方還沒有破案,為什麼大家一口斷定這件事是與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有關呢?會不會是私人恩怨,或是金錢糾紛?什麼使大家這樣理直氣壯走出來說話?從這事件中,我們可以見到大家靠什麼來作判斷,是靠大家的良心。

為什麼這樣說呢?根據《天主教教理》的詮釋︰「道德的良心存在於人心深處,在適當的時刻,囑咐他行善避惡。道德的良心也判斷具體的抉擇,良好的予以贊同,不好的加以譴責。道德的良心証明與至善相關真理的權威,原受到至善的吸引並由祂領受了誡命。當聆聽道德良心的時候,明智的人便能聽到天主發言。」(1777)

更重要的,受過良好培育的良心,才是正直和誠實的︰「在良心的培育中,天主聖言是我們路途上的光明;我們應在信德和祈禱中聽取聖言,並付諸實行。我們還應該在主十字架的注視之下省察我們的良心。我們有聖神的恩寵作為支持,有他人的見證或勸告作為扶助,也有教會權威性的教導作為引導。」(1785)

所以,作評論時,我選擇參考聖言和教會的訓導。面對著今天的紛爭,我會建議我們再讀真福八端,祈望聖神給予我們多些啟示:
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哀慟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安慰。
 溫良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。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得飽飫。
 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憐憫。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。
 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。
 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」(瑪.5:3-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