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獎後,她說她的勝利代表著容忍、尊重和愛(tolerance,respect and love),這樣的 說法使我毛骨悚然,如此利用進佔道德高地的手法,是掩蓋不了整件事的偽善,許多參賽國 家的觀眾,例如俄羅斯、白俄羅斯和阿美尼亞等地,隨即在網上發表言論反對她,奧大利也 有政黨領袖說她是荒謬。我無法接受她,相信不是歧視,而是不認同她所代表的價值,幸好 現時的香港,每個人還有自由選擇和發表認為合理的價值觀。
可惜這些自由漸漸有失去的危險,香港電台於3月28日的新聞報道有如此標題:「周一嶽倡 跨性別者更改身份證性別即可結婚。」內容是這樣的:「政府就終審法院去年對變性人W的 案件裁決,提出修改《婚姻條例》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認為,條例草案為「變性」套上狹窄 定義,漠視其他跨性別人士的權益。......他建議政府放寬資格,跨性別人士只要更改身份 證上的性別,就可用改變後的性別,跟異性結婚。」
以上的新聞,觸發我在週日參加了遊行,是「愛爸媽。愛我家」運動的啟動禮,遊行由九龍 公園開始,沿海防道及廣東道至尖沙咀文化中心廣場,雖然路程短,但參加的人數眾多,完 成也要兩個多小時。大會的主題是正面支持家庭價值,事實上,傳統的家庭價值和觀念,正 面臨嚴峻的挑戰,遊行中,看到以下的標語:「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」、「男女建一家、孩 子有爸媽」、「夫婦同心、守護孩子」等。今天,我們還可以有自由地說「男女」、「夫妻」 、「爸媽」、「夫婦」的用詞,將來,不知是否會被扣上歧視的罪名呢?
為什麼這樣說呢?且看下列一些案例:
沉默的大多數呀,請利用你們的自由發聲吧!現時有不少政客和政治人物,為了選票和拉攏 支持,盲目追隨所謂先進國家的價值,而沒有理會其是否正確,上述是活生生的例子,到法 例修改後,我們想發聲都會被視為罪犯,試問誰歧視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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